家住兵团四建的王凤芹昨日向记者反映,他们家属院里有20多位老太太近两年来陆续与相伴了三四十年的老伴离了婚。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老人们离婚大多是为了领取每月100多元钱的低保费。
日前,当记者来到新疆兵团建工师四团家属院一户人家时,已经离婚的老太太刘桂萍正和老伴及孙子吃着饭,听说是问离婚的事,满脸的不快。老太太和老伴已经离婚一年多了,她每月领到了100多元低保金,但他们仍旧生活在一起。
陈君兰在2003年7月和老伴离了婚,老伴是兵团建工师四团的退休职工。老伴每月虽有600多元的退休工资,但患有糖尿病和脑动脉硬化,每个月看病吃药就要花近500元钱。家里的3个孩子均已成年,可三个孩子工作都无着落,她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离婚,之后可领取每月100多元的低保金,平常还可拣些破烂卖钱贴补家用。
听说记者采访,有12位老太太赶到陈君兰家,她们都打了报告和老伴离婚,离婚后就可以领取100多元钱的低保金了。她们说,由于没有一分钱的生活费,没有经济
兵团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只要她们拿着合法的离婚证,经过民政局的考查确无收入
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员续西发认为,老人们的这种作法不可取,真正生活困难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找到合情合理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