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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共同债务?哪些属于个人债务?

发布时间: 2017年7月1日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http://www.hzlhccfg.cn/

  

  1、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由债权人举证证明。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夫妻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明知该约定的,属于个人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第三人明知该约定”由夫妻一方举证证明。

  3、家庭在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擅自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

  4、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律师: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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