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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

发布时间: 2018年4月15日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http://www.hzlhccfg.cn/

  
    上海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律师: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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