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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女可以领养小孩吗 父母过世,儿女怎么分财产

发布时间: 2020年9月22日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http://www.hzlhccfg.cn/

  宋,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有子女可以领养小孩吗

我们知道现实社会中有很多有爱心的家庭,他们看到孤儿可怜会想要去收养,但是有的家庭自身就有小孩的,那么,对于有子女的家庭可以领养小孩吗下面就由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有子女可以领养小孩吗

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必须无子女,但是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孤儿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二、收养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收养小孩一般都是要求无子女,不过如果自身有这样的经济能力的话是可以咨询下是否可以收养。以上这些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父母过世,儿女怎么分财产

一、父母过世,儿女怎么分财产

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有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应该在遗产处理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否则在分割遗产时,即使没有到场也应该分出其应得的那份。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很多人认为,要是父母去世的话,遗产自然而然就应该有子女继承,这样说也没有错,但子女仅仅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一部分,除此之外父母的父母、合法配偶也是属于法定继承人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在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均等的分割遗产。当然,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继承。

律师: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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