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电话:18810751485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继承法

遗嘱房产可以让孙女继承吗 遗嘱无效后要如何继承遗产

发布时间: 2020年9月28日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http://www.hzlhccfg.cn/

  宋,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遗嘱房产可以让孙女继承吗

一、遗嘱房产可以让孙女继承吗

说到遗嘱,有人会作这样理解: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不同,立遗嘱人具有极大的自由性,指定谁为遗嘱继承人,在几个继承人中如何分配遗产,立遗嘱人可完全按自己的意志办理。其实不然。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2款明确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另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此外父母先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作为代位继承人;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法定继承人。因此,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就划定在上述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

我国继承法之所以规定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家庭经济职能,养老养幼,巩固互助互爱、和睦团结的新型社会主义家庭关系。

综上,孙子女是可以成为遗嘱继承人。

二、有效的遗嘱该怎么写

遗嘱有五种形式,各有不同的要求。立哪种形式的遗嘱就应按哪种要求来做。遗嘱的五种形式及要求如下:

1、公证遗嘱。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机关或者请公证人员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全文,并亲笔签名, 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由遗嘱人指定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由其中一人根据遗嘱人授意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并应由见证人书写录音遗嘱证明书,在证明书上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方能采用口头遗嘱的形式。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有书面或者录音形式遗嘱的,原先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综上所述,如果按照法定继承顺序,那么孙女是不容易得到遗产的,所以是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来让孙女成为继承人,在我国的继承法中针对遗嘱继承都作出了对应的规定,符合继承遗产规定的人员可以按照遗嘱内容来继承遗产。

遗嘱无效后要如何继承遗产

现在很多老人都知道可以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财产,但对立遗嘱的问题了解不多。实践中经常发生遗嘱无效的情形,大多数自书遗嘱都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如果遗嘱无效后怎么继承遗产下面我们将就这两个问题一一解答。

一、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2、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3、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无效后要如何继承遗产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

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以上就是“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以及“遗嘱无效怎么继承遗产”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解决遗嘱纠纷有所帮助。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可是有些老人所立的遗嘱比较早,没想到立遗嘱后,财产的状态会发生变化。结果实际上,老人是遗嘱处分了一部分已不存在的财产。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如果您有疑问,最好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律师: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zlhccfg.cn/news/view.asp?id=990272072834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1881075148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