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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继承权通常是指继承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取得死者也就是被继承人合法财产的一种权利。现实中能够享有继承权的人是由法律明确作出规定的,这就是继承权的主体。那么,继承权的主体有谁?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柳沛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03-16

我国不仅是在婚姻方面有关于涉外的情况,在继承方面同样也有涉外的情况。涉外继承其实也就是指的在继承的关系中有一个或者是多个涉及国外的继承,简单的说就是有涉外因素的继承。那么,涉外继承的程序是什么?涉外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柳沛律师

03-16

在继承开始之后,有些继承人根据自己的考虑不想要遗产,因此就主张放弃继承财产。那么,放弃继承财产要满足哪些条件?放弃继承权后还可以反悔要求继承吗?  柳沛,专职律师,现执于浙江中铭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经办大量的律师公益及法律援助工作,

03-15

遗产在我们社会实践中成为纠纷最多的案例,通常是指公民在死亡之后遗留给家庭成员的个人合法财产。随着时代的进步,对于遗产的继承也越来越多了。那么,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办理遗产公证要哪些手续?  柳沛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

03-15

如今写遗嘱的现象虽然愈加流行,但还是有很多老人去世的时候没有订立遗嘱。另外还有很多因意外身亡的人也没有立下遗嘱。如果说没有订立遗嘱,同时有遗产需要继承的话,通常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那么,兄弟姐妹的遗产要怎么继承?无遗嘱时哪些人可

03-16

涉外继承其实也就是指的在继承的关系中有一个或者是多个涉及国外的继承,简单的说就是有涉外因素的继承。那么,涉外遗产继承有哪些?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有哪些?  柳沛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中铭律师事务所,执业数载,积累了丰

03-13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嘱效力不全,导致发生遗产纠纷。若是当事人自己处理遗产纠纷是非常耗时耗力的,且当事人并没有相关的法律经验,在处理时也经常会手足无措。那么,遗产纠纷可不可以请律师全程代理呢?浙江北京遗产继承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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