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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发证的时间

发布时间: 2017年6月27日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http://www.hzlhccfg.cn/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律师: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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