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发证的时间
发布时间: 2017年6月27日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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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律师: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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