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
发布时间: 2018年4月15日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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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律师: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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