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 2015年8月31日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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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时这样规定的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律师: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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