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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公司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 2016年9月14日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http://www.hzlhccfg.cn/

  离婚后要看公司股份是婚前取得的还是婚后取得的。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公司股份,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股权。如果是婚前取得的公司股份,那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姻存续期间股份的分红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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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律师: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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