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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授权委托书范本

发布时间: 2022年7月18日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http://www.hzlhccfg.cn/

 宋,北京合同官司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买房是人生的一大重事,不仅因为它花费很多金钱,还是我们生活的重要场所。所以,对于买房的人来说,是很要注意到。买房的时候是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想必很多人想知道,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


  一、正确认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法律功能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对房屋等大宗财产的管理,是采用行政登记的手段;,即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机构通过一定的程序审查、登记,最后向房屋所有权人颁发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载明的权利人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我国的房地产市场通过这样的权属管理模式,较好地杜绝了一房多主、一房多卖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防范了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风险。


  具体来说,房地产权属登记具有五个方面的功能:


  1、公示功能。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公示的手段,是把房地产权利的事实向公众公开以标明房地产流转的情况,其主要的功能在于保护动态的交易安全,使连续发生的交易不因权利人主张权利而受到破坏。因为任何人设定或移转房地产权利,都会涉及第三人利益,因此房地产权利的设立或移转必须公开和透明,以利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


  2、公信功能。公信是把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法律上推定其为真正权利人,如果以后事实证明登记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相同的法律效果。人。


  3、管理功能。房地产权属的登记管理功能,是指房地产登记具有国家管理意图的功能。


  4、警示功能。房地产权属登记的警示功能,是指对各种记载房地产权利的变动均纳入登记,将各种房地产物权的排他性效力通过房地产登记薄的记载予以明确宣示,以达到告戒相对人存在房地产交易风险的作用。


  5、效率功能。交易的便捷和安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经过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确认,有国家强制力予以保护,当事人可以充分信赖登记的内容,在交易之前不必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费用去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对转让的房地产享有权利或存在权利的负担。可以节省交易费用,并能快捷的完成交易,符合市场经济的特征。


  二、确认私有房地产买卖合同效力应遵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所规定的公平原则,维护经济关系的稳定,保护善意一方。


  我国对物权变动采取的是;现行法采意思主义与登记或交付的结合;,但在我国社会中,大量存在因种种原因而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地产,其形成原因很多,主要是因为政府效率的原因、费用负担的原因等等。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以及《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地产不能买卖,因此有很多人认为;未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无权转让或租赁;,本人认为这种认识对法律理解有误,不利于此类纠纷的正确、公平处理。对于无权属证书房屋的买卖一律以未办理登记而不承认产权转移,既违反民法原理中的公平原则,也不利于经济关系的稳定,不利于保护善意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善意取得制度在于追求交易安全和交易稳定;。主要理由是:


  1、买卖双方已对房地产的买卖产生了合意,合同生效后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违反合同的当事人要承担违约。


  若因出卖方的原因未登记,出卖人反悔要求返还房屋,因未登记房地产权利未转移,房地产的所有权仍属出卖人,买受人当然应当返还。于此合同关系就会形同虚设,对当事人并无约束力,可以任意反悔,违约一方把自己的违约行为作为了撕毁合同的正当理由,善意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2、不利于促进诚信机制的建立。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在三个月内完成,若出卖人在此时间内一房二卖,买受人因合同未生效而无法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只能要求出卖人承担缔约过失。


  3、不利于维护既有的财产秩序。


  比如当事人已将房屋实际交付使用,买受人且对房屋进行了重大修缮或装修,因未登记而宣告买卖无效,买受人返还房屋,必然造成现有财产秩序的重大混乱。因此笔者主张应当先对房屋所有权的实质要件进行审查,如无违法而只需补办手续,对其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应根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责令一方及时补办手续。


  处于对善意合同相对方的利益保护,在司法实践中现在已逐渐呈现淡化登记生效主义立法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9条规定:;以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抵押的,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能够提供权利证书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此司法解释所包含的是登记对抗主义的不动产登记效力,不动产物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在当事人之间仍有物权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办理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也含有登记对抗主义的意思,认为虽未经登记,合同本身仍然是有效的,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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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授权委托书范本

  核心内容:房屋买卖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帮他购买房屋,因为委托人可能有事不能亲自出面处理房屋买卖,特意委托受托人帮他处理相关事项。房屋买卖授权委托书要写明代理权限是什么。为您一一介绍。


房屋买卖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XXX 性别:男 出生于____年____月___日


  现住址:XX市XXX区XXX路XXX弄XXX号XXX室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X 性别:男 出生于____年___月____日


  现住址:XX省XXX县XXX栋XXX单元XXX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本人XXXXX购买成都市华盛事业蜀都花园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所售房屋XXXXX号房,因委托人在外地上班,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特委托王XXXXX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一 办理该房屋的领取钥匙, 实测面积核算验收,办理产权事务,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装修等事宜。


  二 支付领取委托事项有关费用。


  三 该房屋买卖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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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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