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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损害赔偿低于违约金可以要求增加吗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8日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http://www.hzlhccfg.cn/

 宋,北京合同官司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缔约过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公司,甚至是个人之间签订合约,既然签订了相应的合同,那么就应该遵守自己的约定,接下来和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缔约过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缔约过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它包括: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恶意磋商,是指一方没有订立合同的诚意,假借订立合同与对方磋商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行为。如甲企业知悉自己竞争对手在收买乙企业,为了与对手竞争,遂与乙企业谈判购买事宜,在谈判中故意拖延时间,使竞争对手失去收购机会,之后即宣布谈判终止,致使乙企业遭受重大损害。


  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是指对涉及合同成立与否的事实予以隐瞒或者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而引诱对方订立合同的行为。如代理人隐瞒无权代理这一事实而与相对人进行磋商;没有得到进口配额而谎称获得;故意隐瞒标的物的瑕疵等等。


  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应理解为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通常有以下情形:


  1、未尽通知、协助等义务,增加了相对方的缔约成本而造成损失。


  2、未尽告知义务。


  3、未尽照顾、保护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财产的损害。


  《合同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二、缔约过失的解释

  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它是一种新型的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


  三、缔约过失

  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的情况。


  通过学习了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缔约过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如果由于个人的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以上就是为大家总结,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损害赔偿低于违约金可以要求增加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与他人签订合约之后,如果他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违反了合同要求,我们可以向其寻求赔偿,它包括损害赔偿和违约金两种。接下来和一起学学下面这篇文章,损害赔偿低于违约金可以要求增加吗




  一、损害赔偿低于违约金可以要求增加吗


  我国《合同法》第 114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它具有以下特征:


  1、以违约行为为产生条件,不以损害事实的产生为前提。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意见,金钱数额明确具体,没有争议性。


  3、具有惩罚性,当合同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就发生了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依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的。它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违约行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是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2、具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必须是实际已经发生的,未发生的损害事实不能产生损害赔偿金。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具有补偿性。与违约金不同的是,损害赔偿金是以实际损失的程度作为赔偿的范围,因此在性质上是具有事后补偿性的。


  二、违约金上限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


  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 ;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损害赔偿低于违约金可以要求增加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予以增加。如果您还有关于损害赔偿与违约金的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律师: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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