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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与中国人结婚要求

发布时间: 2016年9月3日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http://www.hzlhccfg.cn/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律师: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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