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电话:18810751485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合同知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什么特点 房屋所有权变动影响租赁吗?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3日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http://www.hzlhccfg.cn/

  宋,北京合同官司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什么特点

  核心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什么特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的内容繁杂,合同履行期限长,合同主管部门对施工合同进行严格监督等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合同。为您一一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定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包人或称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合同,它具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特征,且具有以下特点:

  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建筑产品、而建筑产品和其他产品相比具有固定性、形体庞大、生产的流动性、单件性、生产周期长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施工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合同的内容繁杂

  由于施工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涉及的方面多,涉及到多种主体以及他们之间的法律、经济关系,这些方面和关系都要求施工合同内容尽量详细,导致了施工合同内容的繁杂。例如。施工合同除了应当具备合同的一般内容外,还应对安全施工、专利技术使用、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工程分包、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设备的供应、运输、验收等内容作出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长

  由于工程建设的工期一般较长,再加上必要的施工准备时间和办理竣工结算及保修期的时间。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

  合同监督严格

  由于施工合同的履行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人民的工作和生活都有重大的影响,国家对施工合同实施非常严格的监督。在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全过程中,除了要求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进行严格的管理外,合同的主管机关、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金融机构等都要对施工合同进行严格的监督。

房屋所有权变动影响租赁吗?

  核心内容:房屋所有权变动影响租赁吗房屋租赁过程中,承租人被告知所有权变动,房屋租赁合同还有没有效力呢2010年12月28日出台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办案要件指南》中明确规定,除有证据证明存在如下要件事实之一之外,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办案要件指南》中要件事实如下:

  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3、当事人约定了租赁合同随所有权变动而终止的除外条件;

  二、《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办案要件指南》中的原则体现: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这就是俗称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买卖;为广义的概念,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等引起的所有权变动。但是,出于平衡利益的需要,;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也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在当事人能够证明存在如下要件事实时,就不再适用该原则。

  1、存在房屋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的事实。当抵押权与租赁权并存于同一物时,因抵押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而将抵押物拍卖时,就可能引起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根据抵押权与租赁权设立时间不同,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也有所不同。

律师: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zlhccfg.cn/news/view.asp?id=10641356032123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北京合同官司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1881075148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